关于遴选第二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的通知--文件.doc
关于遴选第二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的通知
教发规〔2016〕128号
2016-03-11 11:38:12 【浏览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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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遴选第二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的通知》精神,2015年,我省启动了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以下简称“示范校”)建设计划,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启动第二批示范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省遴选确定10所左右普通本科学校进入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2015年,我省已遴选确定黄淮学院、许昌学院、周口师范学院、黄河科技学院等4所学校为第一批示范校。今年,将从全省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学校中遴选6所左右学校作为第二批示范校。
二、申报条件
1、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思路清晰。学校办学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促进普通高校分类发展的有关要求、符合学校自身发展规律,广大教职员工对建设示范校具有较高的共识。学校有明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重点,明确将办好应用技术类型高校作为制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有可操作的项目推动学校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
2、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应用技术类型办学需要。学校生均办学条件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中的办学标准。学校聘请有一定数量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专任教师中“双师双能”型教师所占的比例高于同类院校平均水平。多数专业建设有校内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求。能够积极服务学生就业和创业,建设有创新创业中心。
3、学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突出。学校具有较强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能够积极面向社会需要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科技服务。专业结构能够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具有一定数量的应用型核心专业,培养的技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达到一定规模。能够广泛与行业、企业开展合作,面向实际开发新课程、改进教学内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得到有效推广。
三、遴选办法
遴选采取“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申报学校须在3月21日前提出正式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根据申报学校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后确定第二批示范校。专家评审分为学校陈述和专家评分审定环节。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学校应根据申报条件准备相关评审材料,申报材料以学校正式报送的文件为准,文件包括学校基本情况、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思路、服务社会发展总体情况等。
2、申报材料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初审时将参照教育事业统计、学籍等方面数据进行核查,对数据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3、申报材料须一式十份报送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726房间),联系人杨冰,电话0371—69691067,电子稿发送至hnbkzx@126.com。
附件: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项目建设申报书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