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重点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过程管理,检验建设成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教办研〔2022〕358号)工作要求,现将对我校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立项建设的4个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应用数学,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纺织工程)。
二、验收重点
(一)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各学科依据《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所填报的建设目标进行对照检查,真实准确核查目标完成情况。
(二)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建设期内各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三)经费投入情况。建设期内各学科直接用于学科建设的经费及主要投向。
(四)总体进展情况。建设期内各学科在学科方向、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显著进展和突出成效。
(五)经验、问题及建议。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和改革的得力措施和成功经验,学科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省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科自查
1.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2月31日,各重点学科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以下简称《终期建设情况表》,附件1),并提供支撑材料(附件2),根据建设情况撰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附件3),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自评汇总表》(以下简称《自评汇总表》,附件4)。
(二)学校审核
1.2023年1月1日-1月6日,学校组织检查。对各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和支撑材料的内容、格式、数据等进行验收检查,并给出检查意见。
2.2023年1月7日-2月1日,各重点学科根据检查意见,对终期验收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验收材料提交至学科建设办公室。
3.2023年2月15日前,学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评议。
4.2023年2月20日前,各学科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最终形成我校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自评报告》和《自评汇总表》。
(三)教育厅评审
将上述材料按时报送省教育厅后,省教育厅将对各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进行公示,之后组织专家对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给出专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各重点学科务必高度重视终期验收工作,认真研读相关材料填报说明,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材料撰写和整理工作。
2.相关成果是指2018年1月-2022年12月取得的各类成果;各类成果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并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起止时间内获得、并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各学科成员、成果及平台不得交叉、重复。
3.各重点学科建设单位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支撑材料、《自评报告》和自评汇总表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楼1006办公室,电子版(除了支撑材料只需要pdf外,其余均为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cxyfgc@163.com。
4.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评议后,各重点学科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终期建设情况表》和支撑材料,并于2023年2月20日将上述材料签字盖章的纸质版2份送至综合楼1006办公室,电子版(除了支撑材料只需要pdf外,其余均为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邮箱gxcyfgc@163.com。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62509897,18237107141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