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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点击:[]

各二级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3〕345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设置

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三类: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根据《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选题方向》自行命题申报。

(二)申报限额

我校重点项目限额申报2项,一般项目限额申报8项。

(三)申报要求

1.所有参加项目申报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学风,近5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负责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30%。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3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5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1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重大项目因研究需要可不受此限制)。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9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2人,最多限5个单位15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1〕480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1〕479号)列明的未通过结项评审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

(二)结项要求

1.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在立项研究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相关信息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2.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

学校将成立项目结项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开展结项鉴定工作。

三、材料报送

10月26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一)立项材料

1. 电子版材料: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2023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 PDF 版电子文档 (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文件要求命名;《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

2.纸质版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7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立项申报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 1份)。

(二)结项材料

1.《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申请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文件要求命名;《202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

2.纸质版材料:结项申请书(一式7份),结项报告(一式7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立项申报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 1份)。

以上立项及结项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张倩(综合楼1006室),电子版提交至发展规划处邮箱:gcxyfgc@163.com。

四、其他

1.申请书中涉及到学校盖章部分先保留空白。

2.各项材料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62509897。

发展规划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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