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河工院发〔2021〕173号)规定,为做好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相关材料存档工作及做好2025年署假联合培养研究生留校工作,现将需要通知如下: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毕业相关材料存档(电子版及复印件)清单
1.培养计划;2.开题报告;3.中期检查报告;4.答辩申请表;5.学位申请表;6.联合培养研究生答辩工作总结报告(含答辩过程照片);7.学位论文(2份)
请于2025年6月20日前送至综合楼发展规划处1008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gcxyfgc@163.com。
二、2025年暑假联合培养研究生留校工作
本年度申请留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随本科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管理,请各导师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导师是联合培养研究生留校期间的第一责任人,各位导师要加强在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暑期管理,高度重视联合培养研究生暑期的安全,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发展规划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