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
2026年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高基表)
填报工作方案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有关2026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需于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线上填报任务。为有序组织此项工作,切实保障统计报表填报数据规范准确,现研究制定本校2026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高基表)填报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焦有宙
成员:黄 玉 邹坦永 介 翔 悦国宁 魏 涛
李红艳 王振领 马宗正 张松顷 李吴磊
赵克超 许卫华 王公忠 张豫红 马小雨
周枫钧 王宏伟 高继勋 刘汝举 周 凯
方 月 黄 海
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承担统筹部署、跨部门协调,以及数据核查、材料上报、统计研判等相关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马宗正、罗飞、朱茹梦。
二、填报部门及任务安排
需要填报数据的部门有:组织部、统战部、学生处、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团委、图书馆、学报编辑部、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老校区管委会、国际交流合作处、体育教学部、知行书院、敏行书院,具体任务详见2026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填报要求
1.吃透制度修订内容,规范指标填报口径。本年度执行新版《2026综合统计应用手册》,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信息采集员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26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应用手册(附件2)和系统操纵说明(附件3),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2.严格落实数据全流程审核要求。各责任部门对报表内关键指标、同比异动数据开展重点核查,做好统计数据与校内学籍、人事、资产等业务台账的交叉比对校验,从源头规避错报、错填问题,提升填报数据质量;同时各部门在线填报数据时,务必确认填报位置是否正确,请勿修改其他部门已填数据,填报数据后,采集员应进行校验,部门负责人应对数据进行审核。
3.严守统计纪律,杜绝统计造假问题。填报全过程必须恪守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严禁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篡改统计数据等行为。特别要注意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符合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律,对两年度主要数据变动比例,人员变动在5%以上,其余变动在10%以上的,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
四、数据填报工作进度
1.填表员确认(9月29日)
各部门负责人要指定专人承担本次统计报表数据的填报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报表审核人,请各部门现场签字确认《填表员信息表》。
2.数据在线提交(10月16日17:30前)
各相关部门须依据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信息的在线统计填报工作。填报数据须经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后,方可提交系统。
3.提交纸质材料(10月31日17:30前)
部门负责人完成数据审核后提交发展规划处校验,校验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报表并填写河南工程学院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审核表(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或骑缝章,主管校领导签字,提交至发展规划处(综合楼1008)。
五、数据统计与采集填报口径
1.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2.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6年9月1日。如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在校生数为截止到9月30日数据。
3.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处罗飞,联系电话:62503812。
附件:
1.2026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报表任务分解表
2.2026年综合统计应用手册
3.系统操纵说明
4.河南工程学院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审核表
发展规划处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