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教研〔2023〕235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科建设工作,优化学科布局,凝练学科方向,构建学科平台,打造学科团队,在全校范围内构建层次结构合理、特色优势明显的重点学科群,支撑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申报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原则
(一)聚焦优势,引领发展。突出重点学科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需求布局重点学科。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扶优扶特,凝练学科方向,厚植学科特色,创新组织形态,优化资源配置,以重点学科建设引领学校争先进位。
(二)目标导向,服务需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河南“十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领域,积极对接、主动融入河南省7大先进制造业集群、28个千亿级产业链发展,以学科建设强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
(三)分类指导,协同发展。根据我校办学类型、发展水平和建设层次,分类布局、合理定位、错位发展,同时启动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强化学科内涵发展、协调发展,强化学科专业集群建设,提升对硕士授权单位建设的支撑力度。
二、申报范围
根据《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强服务,创特色”的思路,面向专业学位类别,从五个硕士学位培育点中推荐支撑学位授权单位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5个,遴选校级重点学科若干。
三、申报条件
(一)省级重点学科
1.学科方向。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作用显著。申报的专业学位类别下的专业学位领域一般不超过5个。
2.学科队伍。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在国内外同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且近5年来一般要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理工类学科队伍20人以上,文科类15人以上。
3.人才培养。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有完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4.科学研究。近5年来,学科承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5.平台建设。具有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教学、科研条件处于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等。
6.合作交流。有切实可行的国内外交流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学科学术氛围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二)校级重点学科
1.学科方向。在省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具有学科前沿的研究成果,有2-5个稳定、明确、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具备开展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等能力。
2.学科队伍。学科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社会影响和知名度,治学严谨、组织能力强;学科队伍的数量、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比较合理,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学科团队中,有一定比例的教授和博士,每个研究方向至少有一名教授或两名副教授(博士)、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70%。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近5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学科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
3.人才培养。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有完善的本科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4.科学研究。主持承担国家级教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以上,或省级项目3项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0篇以上;社会服务成绩显著,获得横向科研经费,理工类100万元以上,文科类40万元以上。
特别说明:各申报立项建设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与校级重点学科,参与人员不得交叉重复,各类成果、平台、项目等不得交叉重复。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填报。各学科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2)或《河南工程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3),并准备支撑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10份)、支撑材料(一式10份)及《学科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xyfg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议。申报省级重点学科的,由学位点自行组织本学位点专家咨询小组进行初步论证。材料提交后,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联系人:罗飞
联系电话:0371-62503812
15637184799
发展规划处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附件3:河南工程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